2011 长宁持上海居住证件子女入学细则

无忧积分落户代办

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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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1 年长宁非上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即将开始,凡居住长宁,持有效期一年及一年以上上海居住证件的人员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请根据以下工作要求,规划相应的入学登记手续:一、入学登记时间2011 年5 月14、15 日上午 8:30—11:00 下午1:00—3:30二、入学登记地点1、居住…

2011 年长宁非上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即将开始,凡居住长宁,持有效期一年及一年以上上海居住证件的人员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请根据以下工作要求,规划相应的入学登记手续:

一、入学登记时间

2011 年5 月14、15 日上午 8:30—11:00 下午1:00—3:30

二、入学登记地点

1、居住在长宁江苏街道、新华街道、华阳街道、虹桥街道、周桥街道、天山街道等地块,至小教一学区登记。

2、居住在仙霞街道、程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等地块,至小教二学区登记。

三、入学年龄

2011 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为2004 年9 月1 日至2005 年8 月31 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2011 年长宁持上海居住证件人员子女入学登记时,需根据下面的分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

(一)上海居住证(CW0、CW5)人员子女

1、户口簿(孩子户口须随父或母)

2、身份证(父或母一方)、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的居住证件

3、上海居住证(一年及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居住长宁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二)上海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

1、户口簿(孩子户口须随父或母)

2、身份证(父或母一方)、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的居住证件

3、上海临时居住证(截止4 月30 日为止,续签时间满一年及以上)、《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居住长宁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4、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证明及劳动手册(与身份证相对应的一方)。截止4 月30 日为止,有1 年或以上的连续或断续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 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转载自长宁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