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可以享受一定的土地使用权,但不允许在城市生活或在教育和医疗等领域获得政府服务。
按照户籍、住房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人户一致优先级高,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学区安排入学。其余依次是集体户口、廉租房、人户分离、非本市户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