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和《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5〕32号),进一步构建更加开放、更具竞争力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环境,大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制定本实施办法。
2015年6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人才新政20条”。次年9月,该政策升级为“人才新政30条”。除对海外人才实施更积极、开放、有效的引进政策之外,还针对国内人才,引入薪酬评价、投资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等市场化方法,发挥户籍政策对人才引进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此前,100万常住人口以下的中小城镇已经逐步取消了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