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居住证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完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及便利提供机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我帮他想办法处理了异地积分问题,规划学历认证,重新规划了落户路径,后落户成功。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和服务管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促进社会融合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而且同一单位缴满6个月,是从申请日之前缴满六个月,由于要审批2-3个月,所以其实得不间断缴满6+2+3=11个月的积分和匹配的税。如果这11个月中有一个月不满足条件,则只能重新从满足条件的月开始,再缴满六个月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