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规划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随着上海向全球城市的发展目标不断迈进,外籍人口和非常住人口的比重将不断增长,人口结构愈发多元化,流动性增强。2005年至2015年,在沪外国常住人口由10.0万增加到17.8万。国外常住人口停留的类别主要是工作、私人事务、团聚和学习。但是与其他全球城市相比,上海国际化人口的比重仍然较低。2015年国外在沪常住人口占比不到总常住人口的1%。而东京占比约3%,首尔占比约4.5%,香港占比约7%。预计2040年,上海外籍人口比例将达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