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工作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在网上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并填写单位和引进人才相关信息,打印《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并盖章、签字,备齐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书面材料后,到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Learn more(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的,还应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如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系原外省市迁沪落户的,还需附审批落户档案)
落社区公共户者,表格中勾选"公共户",户口迁入地地址一栏请填写"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一栏请填写"属地派出所"。
( 5) 审核期间公司状态异常的, 包括人事变动、注销( 或吊销) 、营业执照到期、相关证明材料到期等, 会暂停审核或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