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潘开始频繁访问当地民政事务处。首先,他与妻子离婚并与嫂子结婚,从而使她有资格在户口注册。一旦这个行政障碍被清除,他与她离婚并与另一个嫂子重复了这一过程。与此同时,家里的其他几个成员也跟着潘的领导。
上海市的机构发布了指南,说明谁可以申请上海户口:
《户口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婴儿出生后,应当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凭《出生医学证明》、随父或随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因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已经提交过,《户口规定》取消了原来出生登记需要提交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