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税总发〔2018〕199号),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规划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现就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规划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当股东决定终止业务活动,必须通过决议才能开始清算,并且必须指定清算人时,可以进行自愿清算。
应用材料在国家会展中心,CIIE场地提交青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上午8:30在周四。许可证是在上午10时感谢许可证的审查和批准的改革在地区的市场监管机构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