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规划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月13日,上海市政府宣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永久居民管理条例》(简称《居住条例》)。居住规则自2003以来一直存在,但在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贯彻。
3.坚持权责对等、梯度赋权。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础,健全梯度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发挥居住证凭证享有公共服务的主渠道作用。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