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海市司法局通过行政法规,允许外国(非中国大陆)仲裁机构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区注册。该机构一经注册,即可管理设在中国大陆的涉外民商事仲裁。此前,中国国务院于8月发布了一项高级别自由贸易区(FTZ)计划,计划扩大在中国大陆运营的外国仲裁机构的职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澳大利亚工人说,他在过去一年中两次南极旅行后,欠下了大约7000美元(10100美元)。
“研究已经证明,多样性,平等和包容创造更多的社区参与和更高的生产力。许多研究表明,当人的不同群体做出决定,结果更好,有更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