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公司还宣布,已于2019年11月29日取消授予公司某些高管、董事和员工的共计116万份股票期权(以下简称“取消期权”)。被取消的期权于2019年2月2日授予,于2024年2月2日到期,行权价格为每股3.50美元。被取消的期权均未按照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条款授予。被取消的期权由期权持有人自愿放弃,无需考虑。
涉外纠纷,特别是中外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可以提交外国仲裁。自1987年4月22日中国成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缔约国以来,外国仲裁机构在《纽约公约》另一缔约国作出的仲裁裁决在中国得到承认和执行。但是,传统上外国仲裁机构不允许在中国境内管理争议。他们的裁决在中国面临着承认和执行方面的风险。
(5)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