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上海市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临港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外国知名仲裁和争议解决机构在市司法局登记备案后,可以在临港地区设立办事机构,对该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进行仲裁国际贸易、海事和投资。
对于改革的深化和开放的主题突出特征修订的条例在国家欢迎外国公司,并保持自由贸易区强大和充满活力。他到上海的保税区访问期间,李鹏总理在SAP中国研究院,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满足工程师。他对他们讲如何国内厂商已经在我们的数码时代拥抱工厂车间主要高科技升级。
该岛还将提供岛上的游客观光痕迹。 44.5公里的项目目前已进入第二阶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