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项新的研究,发表在Nature通信,我们与同事合作,探索清洁能源成本趋势的影响在今后十年在中国的电力系统。
虽然《管理办法》对外国机构在临港自贸区设立业务的程序和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并未涉及一些外国机构在中国管理仲裁常见的法律问题。例如,他们没有澄清外国机构在林港自由贸易区进行的仲裁是否将被视为在中国进行的仲裁。也没有说明这些仲裁作出的裁决将被视为《纽约公约》下的“外国裁决”或与中国机构作出的裁决类似的外国裁决。
上海,11月9日电(记者) - 丹麦的领先制药公司诺和诺德公司已签署协议,在中国投资2亿人民币(约30300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