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多年的改革加快和对外开放,浦东已经吸引了35000外资企业来自168个国家和地区,接受的$ 95.86十亿外国投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上海市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临港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外国知名仲裁和争议解决机构在市司法局登记备案后,可以在临港地区设立办事机构,对该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进行仲裁国际贸易、海事和投资。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