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08〕6号)第十一条第二款 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规划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股东为了逃避债务,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们非常希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年底,以确保皇冠上的明珠,在全球排名[IPO的地点],”爱德华·金,德勤中国的南部地区的管理合伙人说,上海有这么多的势头。
他指出,以前的旨在缓解困难,提高市场主体已经帮助经营环境的政策措施恢复经济增长,今年到目前为止,本次会议做了两个决定,进一步焕发活力的市场主体和释放国内需求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