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重点说明的是:由于正值疫情期间,我们提倡职工尽量通过线上服务渠道规划销户提取业务,避免集中到公积金服务网点办事。职工缴存账户信息完整、准确的,可关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完成实名认证和银行卡绑定后,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下午4:30)点击“我的账户”→“业务规划”→“我要提取”→“封存半年提取”,快速规划销户提取。
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规划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与符合 2018 年提出规划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规划指导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