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谅解备忘录于近日在中国国际进口产品博览会(CIIE)2019在上海的第二版场边签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上海市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临港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外国知名仲裁和争议解决机构在市司法局登记备案后,可以在临港地区设立办事机构,对该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进行仲裁国际贸易、海事和投资。
只要公司涉及到的法人代表、股东,以后规划如下事情,都会受到相关限制的:
(图片来源:临港集团)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