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管理办法》对外国机构在临港自贸区设立业务的程序和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并未涉及一些外国机构在中国管理仲裁常见的法律问题。例如,他们没有澄清外国机构在林港自由贸易区进行的仲裁是否将被视为在中国进行的仲裁。也没有说明这些仲裁作出的裁决将被视为《纽约公约》下的“外国裁决”或与中国机构作出的裁决类似的外国裁决。
上海将允许外国仲裁机构在自由贸易区注册,并管理设在中国大陆的“涉外”仲裁。莫里森?福尔斯特的克雷格?塞尔尼克、莎拉?托马斯、谢丽尔?朱和妮可?崔认为,此举是朝着中国仲裁领域自由化迈出的一步,还是错失了一次良机。
中国将实施国际科技合作的一个更加开放,包容,互利的战略,习近平指出。中国愿意在促进科学发展与顶级科学家和组织合作,习近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