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
解读:为进一步加强对职工封存账户的清理。依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中“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的有关规定,拟对《扬州市住房居转户管理办法》(扬金管委〔2019〕3号)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账户封存十年以上的”、“下岗失业,且配偶未就业的”四种不再适用的提取情形予以废止,并统一执行“停缴后,封存满半年可销户提取”政策。
人户分离主要是为解决少部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问题,而不是提供择校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