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规划居转户,积分落户,上海居转户政策咨询,规划诚信好!
Info@sh112.info
Call Us +86 086-80808080
《武汉住房居转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武中公规[2018]7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金额。
Copyright © 2018.居转户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网站首页 友情链接: 鲜炖燕窝加盟|上海森琦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e78.com.cn/k_14939/|http://www.e78.com.cn/k_14446/|http://www.e78.com.cn/k_14319/|http://www.e78.com.cn/k_15223/|http://www.e78.com.cn/k_14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