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规划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与符合 2018 年提出规划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规划指导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2.对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如本人提出申请,可按照我市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有关规定,申请以个人缴存者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