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一)统一立户分户登记,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原《户口规定》对立户特别是分户的规划条件、申报材料规定不够明确,执行时各地各部门分歧较多。对此,《户口规定》第十一条明确了立户规划条件和申报材料,第十一条将原来凭房屋权属分割登记证明分户,统一并放宽到凭分家析产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决书等材料分户,满足群众子女成家立业、婚姻变化等实际需要。同时,为满足人口流动特别是人才流动需要,第十三条集体户设立从单位有集体宿舍放宽到有房屋,并推出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新政;第十四条增设了部队集体户;第十七条明确集体户设立单位应当配备户口协管员,承担协管户口和登记户内成员实际居住地信息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