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迁移流程类别,放开放宽条件限制。原《户口规定》除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户口有关规定外,涉及迁移条款仅9条,相对比较原则,且各地政策差异大,规划条件、申报材料不统一,与群众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对此,第五章明确了户口迁移的规划原则、规划流程、规划要求,并按迁移原因分门别类、逐条逐项制定规划条件,简化申报材料。同时,为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部署精神,进一步放开放松管理限制,实施按居住地登记的迁移制度。其中,第四十条放开放宽城镇地区落户限制,第四十二条和四十三条分别放宽军属、未成年子女投靠条件,第四十四条放开与城镇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的年龄限制,第五十四条放开市内投靠城镇地区直系亲属落户限制,由“三投靠”对象放宽到直系亲属和配偶父母。
“按照以往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从企业到个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三、四十种,如果是非应届毕业生,有更换过工作单位,或带配偶、子女随迁的,需要的材料更复杂。”吴江说道,“就拿张欢庆来说,走旧系统,他要先提交学历、学位证到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大约需要等待1个月。之后还要到税务、人社等部门开出纳税、积分清单,再交由单位盖章。一趟下来至少耗时数月,往返多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