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相关政策对申报材料采用列举式,比较笼统,规划时容易出现因申报材料不齐全而不予受理等问题。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多跑一次”改革部署精神,推出此项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的便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办事,推进实现全省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规划。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规划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与符合 2018 年提出规划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规划指导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如何理解“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