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 5号)等要求,2019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网上申请规划居住证后,工作人员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公安制证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申办人可以在系统提醒材料已确认受理的6个工作日后,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结果。
一般要求存放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中心或就业促进中心。特殊情况请向窗口咨询。只有基本满足居转户条件的申请人方可由人才中心受理窗口开具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