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外国仲裁机构可以在国际商务、海事、投资等领域进行管理。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设在临港自贸区的外国仲裁机构办事机构可以管理和服务涉外争议仲裁案件。这是他们现有职能的显著扩展,仅限于查询、提供培训、出席和组织会议及从事推广活动。第十八条强调这些外国仲裁机构不得管理涉及非涉外争议的仲裁。
以印度联合银行(Union Bank of India)为首的放款人组成了一个委员会,讨论一项债务解决计划,一旦德万进入破产法庭,该计划将必须由一名解决专业人士审查。今年2月,在印度Cobrapost网站指控毕马威将资金转用于空壳公司之后,他们任命毕马威调查德万的账目。
吴凡,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的副院长,并从上海的专家冠状病毒治疗小组一名医生说,此案是一个偶然的情况下,用有限的影响范围,由于快速和及时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