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了经济或民事纠纷的产生,有的企业主干脆来个金蝉脱壳,选择将公司办理注销登记,以此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公司注销后能逃避法律责任吗?注销后又能否被继续起诉呢?公司注销后的原公司股东是否能够逃避法律责任呢?下面由笔者根据案件实操经验为大家一一解答。
近年来,一些外国机构(包括国际商会、香港国际商会和亚太统计所)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了代表处(虽然不在临港新区)。这些代表处仅限于联络活动,不允许管理在中国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