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本条例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境外非营利仲裁机构可以申请。
然而,董事会一致投票决定撤销这一裁决周一,作为异议的董事会成员金Conway和安德鲁Deslaurier认为,不仅是这样一个决定,不中他们的权力之作,但它投票,他们可能违反了国家的公开会议法因为没有上市,其议程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