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海市司法局通过行政法规,允许外国(非中国大陆)仲裁机构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区注册。该机构一经注册,即可管理设在中国大陆的涉外民商事仲裁。此前,中国国务院于8月发布了一项高级别自由贸易区(FTZ)计划,计划扩大在中国大陆运营的外国仲裁机构的职能。
普洛辛在11月15日对该负责人说:“许多人一直在努力解决这一困难和令人遗憾的局面。”。
“我们当地人向叶姓乡政府办公室递交了一封信,反对咨询计划。他们甚至发表了一份声明并将其发布在Facebook上,称如果该公司就项目与当地人进行协商,当地人将提出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