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S_-Work-visa04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制定《纳税人跨区迁移办理规范(试行)》,简化了登记流程。纳税人只需持《变更税务登记表》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即可即时办结纳税申报、空白发票缴销、税控系统信息修改等全部涉税事项。企业原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资格、网上勾选认证资质等信息,也将自动保留并同时迁移至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无须重新办理。
(一)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符合以下情形的,税务机关可打印相应税种和相关附加的《批量零申报确认表》(见附件),经纳税人确认后,进行批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