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8日,上海市司法局在上海国际仲裁峰会上公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特区境外仲裁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日期:2019年10月21日),作为2019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活动之一。《管理办法》是继《中国(上海)临港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公布后,对临港自贸区外国仲裁机构经营管理的具体规定的进一步细化,我们在2019年8月9日的博客上(这里)。这些措施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特区内共有7个项目签约,总投资150亿元人民币(21.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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