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马来西亚专利制度于1989年正式启动,没有多少人申请专利或者因为没有很多律师提供相应的技术背景,提供相关服务,”罗摩克里希纳说。
(三)提供“套餐式”服务。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如果你是从海外聘用的,莫尔和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已经在阿联酋以外设立了中心。在这些中心,雇员将能够用他们所懂的语言了解他们的权利、义务、雇用条款和条件以及他们有权享有的所有特权。这一机制确保雇主和雇员之间有透明的合同关系,并防止在雇员抵达阿联酋后以欺诈手段试图取代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