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们认为这是越南Vinapack股份有限公司和一家国内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该公司正在由平定省的一家法院处理。
“像这样的会议是与QFZA的使命,以促进在卡塔尔智能城市的发展,包括通过内卡塔尔自由区智能技术的部署紧密结合”的QFZA在周三的发布会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