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赋予企业更多权限的同时,减轻了企业的办事成本与负担。”吴江概括人才引进政策“一网通办”的意义所在。
根据《户口规定》第五十六条等规定,房产转让的,应当及时将户口迁往现居住地房屋坐落地址;没有住房的,可以将户口代交在县(市)或设区市市区城镇地区范围内的家庭亲友处;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凭无房证明,将户口代交在现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新房交付使用后,应当按《户口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及时将户口迁入该房屋。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协议书时,对登记在该房屋的户口迁移,买卖双方应当有明确的约定。
具体地区及岗位由教育、卫生、农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提出,经认定后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