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外国仲裁机构可以在国际商务、海事、投资等领域进行管理。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设在临港自贸区的外国仲裁机构办事机构可以管理和服务涉外争议仲裁案件。这是他们现有职能的显著扩展,仅限于查询、提供培训、出席和组织会议及从事推广活动。第十八条强调这些外国仲裁机构不得管理涉及非涉外争议的仲裁。
Chongming District总监Miao Jing表示,自4月份以来,崇明的B&BS和崇明酒店的平均入住率为85%,而高端酒店和度假村的数字较去年增加了6%。
外资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当局的某些审查过程。根据不同的形式和外资的重点,外商投资可能会受到一系列行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外国投资审查程序; (2)外商投资信息的报告; (3)国家安全审查; (4)由核准或备案发改委; (5)的反垄断审查; (6)对某些行业特定行业的审批要求。我们专注于外国投资审查程序,对外投资的信息报告和低于国家安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