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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于2019年10月19日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临港地区外国仲裁机构设立营业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终止。
比如说,A公司注销的时候,账面上有10万元的存货,市场价(不含税)为12万元,但实际上,仓库里面什么都没有了!税务实地核查发现这种情况,轻则按视同销售来处理,重则补缴滞纳金等!若按视同销售处理,则A公司需按照规定缴纳:12万*13%=1.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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