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只有在中国省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的仲裁委员会,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设在中国大陆的仲裁进行管理,也可以将临时措施的申请提交中国法院。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没有明确禁止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大陆经营,但在实践中,没有外国仲裁机构成功注册。因此,有义务在中国大陆进行仲裁的实体(即在大多数中国国内实体之间的争议中)仅限于中国仲裁委员会。
“许多外国投资公司和基金正在利用中国或扩大其业务范围在全国。我们已经看到了蓬勃发展的出境和入境的投资机会,”卓佳中国CEO张海量,说。
鉴于政治修辞,基特尔说COVID-19时的员工已经收到了投票的安全问题和是否邮寄选票是安全的。特朗普取得了毫无根据的声明,邮寄选票已经成熟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