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出《北京市纳税人跨区迁移管理办法》明确:年度缴纳税款1000万元以上、市级重点税源企业及纳入白名单管理的纳税人跨区迁移事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年度缴纳税款不满1000万元的纳税人跨区迁移事权在各区税务局。并且对于符合条件的市内跨区迁移申请,要求受理机关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申请或上门申请的方式办理跨区迁移手续。
令人惊讶的是,与自贸区计划相反,《上海银行管理条例》并未规定外国仲裁机构有权将临时措施申请提交中国法院。不过,鉴于自贸区计划中采取的明确立场,外国仲裁机构很可能能够这样做。这可能是高人民法院以后的解释或者意见。
Velodyne今天宣布,将提交有关SEC S-1表格转售登记表适时遵守这些先前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