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0号规定,一、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当事人是否具有中国国籍或者在中国境外有住所;
第五次全体会议19日中共中央,此时中国领导人指明了国家的发展历程为未来15年结束后两周周四的事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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