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些不确定性仍然存在。特别是,裁决的可执行性的地位尚未明确界定。过去,中国一直存在一个问题,即根据《纽约公约》,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作出的仲裁裁决是否被视为“国内”或“非国内”的不确定性。裁决被视为“国内”还是“非国内”的分类很重要,因为根据中国法律,这些裁决的执行情况可能不同。
“在发达国家,他们比文件商标的更多专利。在中国,他们获得每年平均为1.2万件专利申请。相比之下,我们只能得到大约8000个。新加坡收到约10000,美国把60万和日本各地56万。欧洲作为一个区域接收40万点的应用程序和韩国每年得到约30万。”
(3)清算组未合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致使债权人未获清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