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两倍基数激励条件申报者,近三十六个月内持证期、个税及积分必须连续,不得有中断与补缴(待业也为中断)。若涉及转换单位而造成的积分补缴、不得超过两个月,否则从中断期起重新计算三十六个月。
我一个朋友,农村出身,学历也不高,他刚来上海的时候工资特别低,因为领导比较看重他,领导跳槽到一个初创公司,顺便把他带了过来,公司发展很快,他拿到了原始股票,股票增值很快,不到两年他就在上海买了第二套房子,还是学区房,7万/平,还买了辆车。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积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