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丈夫因应征入伍被注销户口,妻子不能按夫妻投靠政策办理户口迁移。为落实拥军优属政策,解决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户口规定》推出了有关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落户新政。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明确:与父母同户一方因服现役被注销户口的,与公婆或岳父母实际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可以将户口迁入公婆或岳父母处。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确: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随居民一方申报出生登记。其中,现役军人户口注销前与父母同户,且地方居民一方为市外户口的,也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
60年前,户口是中国公民的重要身份证明文件,是政府监督人口的重要管理工具。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