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4.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 2018 年 5 月 25 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市人社局还将积极支持浦东国际人才港建设,将其打造成高能级的人才服务综合体和人力资源配置枢纽,推动浦东国际人才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浦东探索将浦东国际人才港建设成为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