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初审机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照《试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负责对申报单位的引进人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根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扬金管委〔2019〕2号)第十三条第七款规定,申请贷款时单位欠缴缓缴状态3个月(含)以上的,不予贷款。此外,对疫情期间单位办理过缓缴的职工、优秀人才等特殊情形的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认定,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这一情况,2018年12月,上海市人社部门在广泛调研并听取企业意见后,联合多个政府部门,着手建立一个能让申请者在线提交、只跑一次的全新流程,并在2019年初开始进行内测,而吴江和刘旭慧所在的企业单位均是测试成员之一。“牵头单位和参与企业都抱着一个目的,就是让申办材料减下来,让审批流程尽量都在网上办理。”吴江回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