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子女,须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等)。
今后,本人户口已在本县(市)或设区市市区的,凭直系亲属的房屋产权人同意落户声明、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就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
解读:按照《扬州市进城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扬金管﹝2011﹞25号文件)及《关于新市民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扬金管2019-41号)的有关规定,未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个人可申请个人缴存和使用公积金,不能通过通过代理机构或规划指导机构虚构劳动关系缴存并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