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加强户籍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本市落户管理办法,优化落户申请、审核、办理流程,建立统一的落户管理信息平台,形成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规范。
(三)深化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直接落户政策,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达到规定标准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本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