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家庭户中1—2人家庭的占比为53.9%,1—3人家庭占比为84.8%。从东亚城市发展经验看,在单身、丁克、离婚、少子化等家庭与社会观念变化的影响下,未来家庭规模小型化趋势日益明显。参考东京与首尔的家庭结构变化,预计2040年上海1—2人家庭占比为60%—65%,户均人数为2.1—2.3。
(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按第三十六条规定,迁移户口应当由迁移人或拟迁入户户主申报,提交三个方面的材料:一是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是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同迁入的证明(单独立户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代交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代交证明);三是与迁移理由直接相关的材料,也就是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