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2015年6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人才新政20条”。次年9月,该政策升级为“人才新政30条”。除对海外人才实施更积极、开放、有效的引进政策之外,还针对国内人才,引入薪酬评价、投资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等市场化方法,发挥户籍政策对人才引进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居转户)技术合同统计表》(系统下载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