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符合购房条件、在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实施限价商品房政策;建设“先租后售”公租房,建成后10年内作为公租房使用,10年后可作为商品住房按套上市转让。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上海市住建委表示,《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和首批实事项目发布,标志着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的正式落地。一市三省将立足已有的信息合作基础,逐步扩大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服务、人才等其他合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