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5年,我市印发了《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操作办法》(扬金管﹝2015﹞65 号),但当时住建部异地贷款信息系统尚未建成,且当时我市公积金流动性十分紧张,在难以满足本市缴存职工提取贷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不具备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因此部分开展了异地贷款业务。目前,我市公积金个贷比已回落至90%左右,具备了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的条件,因此,决定全面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同时取消对借款人户籍地的限制条件。
d. 如遇原户籍地派出所无法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由当地公安局出具,并在证明中包含如下内容:"***派出所属我局下属单位,无权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统一由我局出具,**同志,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经查从未有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